前言 小限度的理论
如果一个生命直接去满足它的使命,便无疑会错失它……思想等待着一次觉醒在某一天被我们所错失的记忆唤醒,然后变成一种教导。
———西奥多·阿多诺 《小限度的道德》
既然作为概念的生命如此起落不定,那么在何种意义上我们还能够想象或者说应该去追寻一种“生命的人类学”(anthropology of life)?让我们从一个表面上的悖论说起。虽然人类学家对于访谈对象的人生总是抱有强烈的兴趣,不管是生活方式还是生平叙述,他们却鲜少将这些生命本身当作一个特异和正当的对象去研究。在共时性研究中,人们的生命在一个文化共同体中绽放;在历时性研究中,人们在叙述中重构自己的生涯。他们为人类学者提供了分析亲缘关系、神话、社会结构、宗教实践以及政治机构的实证研究素材。即便在为贴近个体的传记写作中,研究者的注意力也主要集中在如何去理解人生轨迹、具体处境,以及个体情感上,而极少将生命本身当作一个同样重要的对象去认知。生命仅仅起到了一种媒介的作用,使得学者得以到达某些概念和事实,以便于他们对社会进行更好的描述与阐释。
近年来,人类学家们开始将生命本身当作研究对象,主要从如上所述的自然或人文视角入手。一方面,在所谓的“科学的社会研究”(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语境下,很多学者开始关注生物学、物理学甚至信息科学研究中所探索的生命现象,已经产生了大量针对生命科学领域的知识、实践与物质文化的人类学研究。聚焦探讨的话题包括基因组学与表观遗传学、干细胞研究与细胞凋亡、可遗传的性状与再生医学、对人工智能的开发,以及神经科学在犯罪学中的应用等等。换句话说,他们试图对前沿的生命科学研究加以理解和阐释。另一方面,在更为传统的社会和文化人类学领域内,近期有不少发表的著作是基于个人生平经历,那些生存的平凡细节,并且通常将目光投向全球那些受到贫困、疾病和灾难困扰的地区。所涉及的主题包括巴西贫民区中儿童的夭亡、印度农村的穷人、巴拉圭阿约雷奥(Ayoreo)土著人的困境、加拿大北部因纽特族群中的自杀问题、塞拉利昂内战带来的创伤与失落,以及美国海外战争中归来的受伤退伍军人心灵的苦难等等。在这些研究中,生命通常不只是被从当地男人和女人的经历这样一个主观维度来呈现,这些研究还关注那些使社会得以对待和形塑生命的客观条件。只有医学人类学中的少数学者曾试图合并自然主义与人文主义的视角,将疾病这一现象看作生物学与传记写作的交叉路口。除此之外,这两条理解生命的线索在人类学中仍然大抵保持平行而不相交。
以上提到的这些研究取向仍然未能勾勒出“生命人类学”的大致轮廓,而毋宁说是“生命科学的人类学”以及“人生经历的人类学”两回事。然而,近有一些研究开始另辟蹊径。类工作可以说是现象学的(phenomenological)。为了反驳一种将生命视为有起点和终点的现象,蒂姆·英戈尔德(Tim Ingold)提出“让人类学回归生活”的可能性,认为人生“是无尽展开,而非闭合的”,生生不息,死不是生的终点。每一个人是自己人生的制造者,因此也是历史的制造者;而历史则交缠在漫长的生命演化过程中。因此,他将生命看作嵌入不同时间尺度中的线条,万物都在时间中完成自己的旅程。人类学家的任务则是去记录和解释这旅程的重要性,解释人们在生涯中如何认知世界、与环境建立联系、进行物质生产,以及创作故事、走、呼吸、思考。第二类工作是本体论的(ontological)。埃德瓦多·柯恩(Eduardo Kohn)试图挣脱“人类学”这一学科命名的词源学上的限制,提出一种“超越人类的人类学”(anthropology beyond the human),亦即将人文主义的视角去中心化。基于这一理念,他在亚马逊地区进行调查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狗会做梦”,还有“森林会思考”。柯恩认为,人类对世界所作的再现(representation)并不一定是认识世界的方式,而只是占据了世界中的一个特殊位置。这种“生命的人类学”坚持一个前提,即将一切存在于物理环境或精神领域的生灵同等看待,去承认他们能够通过符号去建立彼此之间的关系,并拥有独立于人类的表意能力。与那些主张动物权益或环境保护的行动者所捍卫的道德哲学和政治生态学原则不同,柯恩并不是主张一种伦理学上的立场,而是提出一个认识论上的预设,它迫使人们换一种方式来理解世界。第三类工作则是文化主义的(culturalist)。在“将生命当作对象”(take life as object)的口号下,佩里克·皮特乌(Perig Pitrou)邀请人类学者去“研究不同的人群如何看待生灵的官能特征,以及他们如何去论述生命现象的动因”,因为“每个文化都有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区分和归类生命现象的元素和过程,包括在人的身体中或是周遭环境里观察到的”。具体来说,皮特乌主张“系统地去审视在地文化体系中关于生长、繁殖、衰老、伤痕和适应的概念”。不去将生命还原为某种“在个体之间循环往复的物质”或者“可供观察的特征或行为”,而是去注意“那些使得人们能够去理解这些现象来源的潜在理论”。这种让人联想到民族学的取向很容易发展出比较研究的可能性,从而对西方中心的生命观作出挑战。在这三种框架之外,也许还可以加上米歇尔·福柯提出的“生命政治”(biopolitics)范式,但如下文所述,我认为福柯的“生命政治”并不是如字面意义所说的“生命的政治”(a politics of life),而毋宁说是对人群的治理(the government of popu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