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情绪的惊人力量:跟随内心的指引,掌控情绪,做心想事成的自己
》
售價:HK$
50.4
《
棉的全球史(历史·文化经典译丛)
》
售價:HK$
109.8
《
超越百岁看这本就够了
》
售價:HK$
55.8
《
亚洲戏剧史·南亚卷
》
售價:HK$
143.4
《
中国历代竹器图谱与数字活化
》
售價:HK$
557.8
《
EDA技术与设计(第2版)
》
售價:HK$
85.0
《
揉碎浪漫(全两册)
》
售價:HK$
70.3
《
古籍善本
》
售價:HK$
537.6
|
內容簡介: |
本书收录了52个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每个案例都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亮点内容。案例剖析法理严密、法条得当,具有鲜明的思想性、典型性和教育性。
本书以言简意赅的故事线展开,内容生动有趣又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人民群众了解民法典、读懂民法典,进而将民法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中,本书将是新时代广大青少年、家庭和企事业单位学法普法的生动教材。
|
關於作者: |
主编
章兴成,《法制文萃报》总编辑,积极推进法治媒体改革创新,把“以案讲法,出类拔萃;博采精华,启迪智慧”作为办报宗旨,增强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实用性。
副主编
李学辉,法学博士后,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重大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
郭志萍,《法制文萃报》总编辑助理,从事法治新闻工作近二十年,采写几十万字反映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创新的稿件,策划在媒体平台上开设“以案说典”栏目,深受读者欢迎。
执行主编
杨振学,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广东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主要从事民商事争议、土地权属争议、强制执行与资产处置、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
目錄:
|
第一篇 总则编
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约定无效/ 003
第二篇 物权编
设立居住权应当办理登记/ 011
相邻权,相邻不侵权/ 015
加装电梯引发纠纷 邻里负有容忍义务/ 019
业主私改房屋结构 法院判决恢复原状/ 023
第三篇 合同编
赠房后子女不孝 法定情形可撤销/ 029
恋爱期间的金钱支出 分手之后能否要回/ 034
委托购买彩票打印错号码 痛失大奖谁来担责/ 038
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 合同或被认定无效/ 042
格式条款若有多种解释 如何依法定夺/ 047
未保价的快递丢失 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053
出租房屋甲醛超标 可以要求退还租金/ 058
绕开中介私下交易 买卖双方被判违约/ 062
施工质量存在缺陷 交房多年仍需担责/ 067
供暖季漏水“淹”房屋 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072
物业不协助安装充电桩 法院支持业主合法权利/ 076
物业公司被解聘后不撤出 业主可以不缴纳物业费用/ 081
物业公司占用公共收益 业委会索要获法院支持/ 086
物业被解聘拒绝退场 小区业主该如何维权/ 090
老人乘坐公交车猝死 法院判公交公司无责/ 095
员工履行职务向单位借款 法院认定不属于民间借贷/ 099
合同履行陷入僵局 违约方可诉请解除/ 103
第四篇
人格权编
网络非法外之地 发表言论需谨慎/ 111
媒体未尽核实义务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16
国士不可辱 名誉不可侵/ 121
可视门铃侵犯隐私 法院判决业主拆除/ 125
侵犯艺人肖像权 被判道歉并赔偿/ 129
擅自取走死者骨灰盒 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134
第五篇
婚姻家庭编
彩礼还给你,嫁妆还给我/ 141
夫妻离婚后子女更名 能否一方说了算/ 145
离婚家务劳动补偿 维护婚姻公平稳定/ 149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53
养孩3年发现非亲生 欺诈方应当赔偿损失/ 157
分居期间拒付抚养费 法院判决应依法支付/ 161
监护人不尽职 可以依法变更/ 166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 可经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 170
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 法院依法撤销监护资格/ 175
第六篇 继承编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效力谁优先/ 183
代位继承有新规 侄甥也有继承权/ 188
打印遗嘱需谨慎 依法依规少纠纷/ 192
丧偶儿媳赡养公婆 可以继承遗产份额/ 196
第七篇
侵权责任编
宠物可爱 饲养有责/ 203
牵狗绳不慎绊倒电动车 法院判赔伤者20余万元/ 207
吵架“气死人”需要担责吗/ 212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 管理者应承担责任/ 216
一根烟头引火灾 高空抛物要担责/ 220
自愿参与文体活动 意外受伤由谁担责/ 224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228
好意同乘应减责 莫让施惠人寒心/ 232
家务劳动有价值 应该赔偿误工费/ 236
新冠疫情期间擅闯小区受伤 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241
产品存在缺陷 厂商应当赔偿/ 245
后记 让民法典走进乡村 深入千家万户/ 249
|
內容試閱:
|
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该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从此迈入“民法典时代”。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并颁行的法律,民法典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的颁布实施凸显了中国的大国自信和法治态度,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法治建设汲取世界先进法治经验的从容气魄和立足本土、锐意创新、塑造中国法治特色的信心和勇气,对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分七编,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其整体结构严谨、篇章铺排合理,围绕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而展开,遵循“权利—责任—救济”的闭环结构,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更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
《民法典》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汇编,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在厚重的《民法典》的1200多个条文之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庄重醒目。从完善禁止结婚的情形、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设立离婚冷静期,到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减少遗产纠纷……《民法典》将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的优良传统继续发扬传承,引领公序良俗,彰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在和平年代,法治宣传教育就是最大的社会动员,要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抓住重点对象推进全民普法,促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正值“八五”普法时期,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全民普法思路可以继续沿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以致用,让人民群众看到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有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加大对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作为乡村振兴的内容,在广大农村设立法治大课堂,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大课堂的首要内容,持续深化。
创新方式方法打造法治宣传平台,推动法治文化“飞”入千家万户。着力抓好成果转化工作,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比如在乡村,可以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赋予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对于青少年,可以采用动漫、偶像剧、名人代言等方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大普法作品的传播力度。
《以案说“典”》是一部出色的普法佳作,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变晦涩深奥的法条为接地气的大白话,让人民群众了解民法典、读懂民法典、能用民法典;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法律故事,搭建了一座人民群众连接民法典的桥梁,及时满足了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推动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更好更快深入人心,凝聚起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
我相信,这部书一定会受到广大基层普法工作者的欢迎,为他们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供优质素材;这部书的广泛传播必将使民法典更好地浸润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将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护航我们的美好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