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全盛时期可以说是“礼乐”治国的盛世。根据冯友兰先生的解释,“礼”模仿自然界外在的秩序,“乐”模仿自然界内在的和谐。“礼”可以养性,“乐”可以怡情;“礼”是“义”的外化,“乐”是“仁”的外化;做人要重“仁义”,治国要重“礼乐”。这是中华文明屹立于世界文明几千年不衰的重要原因。就以唐玄宗而论,他去泰山祭天,行封禅大礼之后,经由曲埠祭拜了孔子,写下了《经邹鲁祭孔子而叹之》的五言律诗,可见他对礼教的尊重,对士人的推崇。
因此,唐代文化昌盛,诗人辈出,唐诗成了中国文化的瑰宝。不仅在中国,唐诗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正如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主席谢尔·埃斯普马克说的:“世界上哪些作品能与中国的唐诗和《红楼梦》相比的呢?”(《诺贝尔文学奖内幕》306页)早在19世纪末期,英国汉学家翟理斯(Giles)曾把唐诗译成韵文,得到评论家的好评,如英国作家斯特莱彻(Strachey)说:“翟译唐诗是那个时代最好的诗,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独一无二的地位。”但20世纪初期英国汉学家韦利(Waley)认为译诗用韵不可能不因声损义,因此他把唐诗译成自由诗或散体,这就开始了唐诗翻译史上的诗体与散体之争。一般说来,散体译文重真,诗体译文重美,所以散体与诗体之争也可以升华为真与美的矛盾。
从李白、杜甫诗的译例看来,可以说科学派的译文更重“三似”:形似、意似、神似;艺术派的译文更重“三美”:意美、音美、形美。科学派常用对等的译法;艺术派则常用“三化”的译法:等化、浅化、深化。科学派的目的是使读者知之;艺术派则认为“知之”是低标准,高标准应该是“三之”:知之、好之、乐之。一般说来,诗是具有意美、音美、形美的文字,就是英国诗人柯尔律治(Coleridge)说的the best words in the best order(见《英诗格律及自由诗》扉页,下同)。美国诗人弗洛斯特(Frost)却认为诗是“说一指二”的(saying one thing and meaning another)。这就是说,原诗是最好的文字,译成对等的文字,却不一定是最好的诗句,这时就要舍“对等”而求“最好”,也就是要发挥译语的优势,即充分利用译语最好的表达方式,而不是对等的表达方式。如“得失”的对等词是gain and loss,但ups and downs或smiles and tears却是更好的表达方式。换句话说,在原文说一指一的时候,对等的译文不但形似,而且意似,甚至可以神似;如果原文说一指二,那形似或等化的译文就不可能神似,应该试用浅化或深化的译法,才有可能传达原诗的意美、音美、形美。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要用再创的译法,例如把“得失”说成“啼笑”。这种“再创”不是内容等于形式,或一加一等于二的科学方法,而是内容大于形式,一加一大于二的艺术方法。所以我认为文学翻译,尤其是译诗,不是一种科学,而是一种艺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文学翻译甚至可以看成是译语之间或译语和原语之间的竞赛,看哪种译文更能表达原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