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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面对网络智能技术带来的社会剧烈变化,如果仍然采用归纳法去研究社会现象,可能使人类在社会科学的发展节奏上永远严重滞后于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而演绎法很可能是开启未来社会科学研究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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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人类社会在证明方法上的进化发展与人类行为工具的演化史密切相关。人类社会从神证时代走向人证时代与人类在语言沟通能力上的进化密切相关,造纸术与印刷术的出现更是人证时代与物证时代的分水岭。从物证时代走到当下以数据为核心的技术证明时代,显然是行为工具与工具行为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使然。
历史的进化并非偶然。从哲学方法论上看,这是由对称破缺理论所决定的。对称性理论研究抓住了物质活动和信息活动的共同本质,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领域,也适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甚至还可能适用于人文科学领域。对称性理论的研究可以使社会科学领域突破就事论事、案例教学的障碍,打破归纳总结的思维定式,沿着对称→理论→实践的逻辑道路前进。
面对网络智能技术带来的社会剧烈变化,如果仍然采用归纳法去研究社会现象,可能使人类在社会科学的发展节奏上永远严重滞后于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而演绎法很可能是开启未来社会科学研究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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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谢君泽,浙江温州人,法学博士,独立学者(预),号“山顶洞人”。
从自然科学穿越社会科学到人文科学。本科学习通信工程专业,早期研究计算机网络取证、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信息化侦查、网络犯罪、网络刑法、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等信息与法的交叉领域。随后研究大数据建模、侦查智能化、智能监管,以及网络法理学、网络行为学、人类行为学、金融行为学、道法哲学等,并建立智能社会治理的方法论体系。当下主要研究哲学和史学,关注行为学“主线”和方法论“暗线”。
曾就职于某高校,于某反贪局挂职锻炼,办理天津爆炸案、审计署审计报告泄密案、某互联网企业被黑客入侵案、某黄金交易平台被DDoS攻击案等重大要案。代表中国某新能源企业,开展跨国(美国)商业秘密案件的证据调查与诉讼战略。
参加国家网信办《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指引》、中华律师协会《电子数据取证指引》、最高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工作细则》、纪委监委《电子数据调查规范》、《反网络恐怖主义国际公约》等的主要起草工作。负责主持纪委智能监督系统的设计研发、网络漏洞资源的安全管控等科研项目。
发表《智能社会治理方法论》《智能社会治理的法学观察》《检察监督智能化的理论建构》《论大数据证明》《网络平台犯意的算法证明》《网络犯罪主体的同一认定》等学术论文,以及《寻觅网络法学方法论》《大数据时代的司法变革》《大数据侦查向人工智能的进化》等学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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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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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学科壁垒与交叉研究 001
第一章 网络犯罪证明的研究现状:法理学的缺失 009
第一节 刑事技术领域的研究 010
一、取证技术的研究 011
二、举证、质证、认证技术的研究 012
三、刑事技术的专业化 013
第二节 证据法领域的研究 014
一、网络犯罪证明“难” 015
二、传统证明机制的调整 017
三、技术证明方法的创新 018
第三节 实体法与证据法的交叉研究 020
一、实体法与证据法的沟通 020
二、实体法失当导致证明难 021
三、实体法调整解决证明难 023
第四节 法理学与行为学的引入 026
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026
二、规范必须基于类型化行为 030
三、网络时代的行为再类型化 032
第二章 网络犯罪证明的理论反思:行为学的检视 035
第一节 技术、行为与法律的关系 036
一、技术促使人的行为方式升级 037
二、行为升级决定法律变革 039
三、技术法律化与法律技术化 043
第二节 行为、事实与证明的关系 048
一、行为方式决定行为事实的内容 049
二、行为事实是犯罪证明的主要对象 050
三、行为技术化与行为证明技术化 051
第三节 行为质变与证明质变 052
一、行为工具的质变 052
二、工具行为的质变 055
三、行为证明的质变 059
小结:技术证明时代的到来 065
第三章 网络犯罪证明模型化的猜想与归因:第一性的引力 070
第一节 网络环境的模型化 073
一、网络通信的模型化 073
二、网络单元的模型化 077
三、网络环境的模型化思考 079
第二节 网络行为组织结构的模型化 080
一、网络体系的模型化 080
二、网络主体的模型化 082
三、网络行为组织结构的模型化思考 083
第三节 网络犯罪构成要件的模型化 084
一、法律与事实在方法论上的讨论 084
二、犯罪构成在行为模型上的理解 086
三、要件事实在行为模型上的分解 088
第四节 网络犯罪行为事实体系的模型化 089
一、外部行为事实的模型化 089
二、意志行为事实的模型化 090
三、犯罪行为事实体系的模型化思考 092
第四章 网络犯罪证明模型化的实践与验证:新的思维方法 094
第一节 对网络技术的理解 095
一、案情简介与问题争议 096
二、对缓存技术的理解 098
三、对缓存技术行为的理解 100
第二节 对网络行为组织结构的理解 102
一、网络缓存的组织结构 103
二、不同网络缓存组织结构的行为差异 104
三、不同网络缓存组织结构的证明差异 105
第三节 对网络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 107
一、对传播行为客观方面的理解 107
二、对传播行为后果的理解 113
三、对传播行为主体的理解 114
四、对传播行为主观方面的理解 115
第四节 对网络犯罪行为事实体系的理解 119
一、对外部行为事实的模型化理解 119
二、对意志行为事实的模型化理解 121
三、对犯罪行为事实体系的模型化理解 123
第五节 行为事实要素的技术证明方法探索 125
一、犯罪过程证明方法的探索 126
二、犯罪后果证明方法的探索 128
三、犯罪主体证明方法的探索 130
四、犯罪主观方面证明方法的探索 134
第五章 网络犯罪证明模型化的技术突破:方法的闭环 136
第一节 网络犯罪行为之溯源重现 137
一、电子数据的系统规律论 138
二、网络空间的犯罪重建论 140
三、智能犯罪行为的溯源重现 143
第二节 网络犯罪后果之大数据证明 144
一、大数据证明的基本原理 145
二、大数据证明的建模方法 149
三、大数据证明的制度保障 153
第三节 网络犯罪主体之同一认定 158
一、网络犯罪主体同一认定的主要方法 159
二、网络犯罪主体同一认定的基本步骤 166
三、智能机器人犯罪的主体同一认定 170
第四节 网络犯罪意志之算法证明 172
一、网络犯罪意志的证明方法 172
二、网络犯罪意志的算法鉴定 174
三、网络犯罪意志的算法推定 177
第六章 网络犯罪证明模型化的基本问题:新理论的形成 180
第一节 网络犯罪的模型化及其证明影响 182
一、模型化对网络犯罪行为空间的认识功能 182
二、模型化对具体网络犯罪行为方式的认识功能 185
三、网络空间及其行为模型化对犯罪证明的影响 188
第二节 网络犯罪的类型化及其证明影响 190
一、网络犯罪的技术类型化 191
二、网络犯罪的行为类型化 195
三、网络犯罪的刑法类型化及其证明影响 197
第三节 网络犯罪证明方法的模型化及其运用 198
一、网络犯罪证明方法模型的提出与构建 199
二、网络犯罪证明方法模型的运用原则 201
三、网络犯罪证明方法模型的原则例外 203
第四节 网络犯罪证明的模型化与智能化 204
一、网络犯罪证明智能化的基础是模型化 204
二、网络犯罪证明智能化的预期发展进程 209
三、网络犯罪证明智能化的人类智慧保留 213
结语 变与不变 216
参考文献 221
后记 我们需要一种新的社会治理模式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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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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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谢,君泽,是我指导的博士生。在我的学生中,他不是最聪慧的人,却是最有个性的人。他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志向抱负乃至为人处事的方方面面,似乎都有别于一般的年轻人。借用古人的说法,他有士民的志向,有商民的精明,有工民的技能,还有农民的耐性,这些或许能成就大家。
小谢的知识面很广。他本科毕业于通信工程专业,最早从事电子数据取证和信息化侦查等工作,后来又步入网络刑法、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网络法理学等交叉学科的研究。随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进阶,他又投身于大数据建模、智能监管、侦查智能化等前沿问题的探索。他对网络行为学、人类行为学、金融行为学、道法哲学等也有独立的思考。在他的眼前,科学似乎是没有边界的,于是就不断地求新求变,在跨界中拓展视野并升华思想。这本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他以网络犯罪证明的模型化为抓手,探讨网络智能时代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其内容贯穿了哲学、行为学、社会学、法学、信息技术学等学科领域。
君泽的思维方式也很特殊。他喜欢采用技术思维去思考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他痴迷于方法论研究,对价值观则不感兴趣。在他眼里,价值观都是方法论的产物。他的观点或有偏颇,但研究范式确实与众不同。传统的研究范式多注重权威的观点和归纳总结,而他的研究范式则试图从基本常识、基本结构、基本问题出发,探索基本的思维方法。他的研究范式似乎反映了网络智能时代法学研究的特质。在本书中,他采用第一性思维与量子计算思维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常识的演绎,推导出新的基础理论问题,并找出自己的答案。
小谢的心底似乎有一种不凡的志向和抱负。用他的话说,他是一个“眼高手高“的人。他不在乎一时的得失,总在追逐远方的收获。他曾说,未来的智能社会只有两种生存方式:一是靠智能机器人挣钱,也就是让机器人替人干活。二是靠认知优势挣钱,也就是通过预测事物的发展动向挣钱,即投资或投机。他自己就坚定地行走在这两条并非平行的道路上。虽然我看不到他远方的收获,但是能看到他当下的求索。也许,他不是因为看到远方的收获才努力前行,而是相信努力前行就一定能得到远方的收获。
君泽还是一个务实的理论研究者。他一方面执着地进行智能社会治理的方法论研究,另一方面又积极地把这理论应用到实践之中。基于他所创立的独特理论,他在雄安新区开发了“反腐机器人“,帮助纪委部门监督、预防雄安新区建设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类社会面临千年巨变。网络智能不可阻挡地来到我们身边,既带来挑战,也带来机遇。人类需要一批冷静且理性的学者,去研究智能社会治理的上层设计和基层对策。在这一领域,谢君泽博士已然成为勇敢的探路人,而本书则堪称智能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作。我相信,不同年龄不同领域的读者都可以从本书中获得精神或物质的收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
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何家弘
2024年4月写于北京世纪城痴醒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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