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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我国自动驾驶和数字交通迎来关键发展期的背景下,确立合理公正的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责任分配路径是推动行业发展与维护社会秩序之关键。本书结合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特征,与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和应用的商业模式,从数字交通变革之宏观视角出发,参考德国、日本等域外立法,在对影响法律责任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从民事与刑事两个方面探讨了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责任分配之原则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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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陈吉栋,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民商法博士(师从彭诚信教授),美国爱荷华大学访问学者。入选201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浦江学者)、上海市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主要从事民法基础理论研究,近年来研究兴趣为数据信息与人工智能法、都市法。兼任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上海市数据交易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吴梦漪,现任百度副总裁,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法学院。负责公司人工智能、智能云、智能驾驶、智能交通、小度智能硬件等AI业务的法律及合规工作,同时负责公司投资并购、境内外资本市场及海外业务的法律及合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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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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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社会治理丛书总序/
1
第一章
数字交通背景下的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责任之问
第一节人类社会面临数字交通变革/
3
一、数字交通的内涵与特征/
3
二、数字交通中的车与路/
6
第二节自动驾驶汽车的监管制度/
14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现状/
14
二、自动驾驶汽车的管理/
18
第三节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责任难题/
32
第二章
自动驾驶法律责任的域外考察
第一节德国自动驾驶立法进程/
37
一、德国自动驾驶立法进程概述/
37
二、德国自动驾驶立法修订内容/
38
三、德国自动驾驶法律责任分配/
54
第二节日本自动驾驶立法进程/
71
一、法律修订和事故责任的主要法律关系分析/
72
二、自动驾驶的责任分配/
78
三、日本自动驾驶法律责任的展望/
84
第三节英国自动驾驶立法进程/
84
一、全新的监管框架/
85
二、自动驾驶汽车使用中的责任分配/
88
三、有关自动驾驶车辆使用的刑事责任修订/
90
第三章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责任影响因素
第一节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影响因素/
95
一、人的因素/
98
二、车的因素/
101
三、环境因素/
103
第二节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责任分配的影响因素/
105
一、侧重“生产端”的商业模式/
107
二、侧重“消费端”的商业模式/
111
三、“生产—使用”全链条视角下的自动驾驶汽车商业模式/
115
第四章
自动驾驶车辆交通肇事的刑事归责
第一节问题提出和研究对象/
121
第二节自动驾驶模式下交通肇事罪承担主体/
122
第三节刑事归责的具体展开/
125
一、个体承担民事责任是刑事责任追究的逻辑前提/
125
二、自动驾驶交通肇事主体承担责任的刑事基础/
127
第四节余论:刑事归责需持慎重立场/
136
第五章
新商业模式下的自动驾驶法律责任分配路径
第一节新型商业模式冲击原有责任分配方式/
139
第二节以运营商为中心的责任链条/
141
一、运营商的中心地位之缘由/
141
二、自动驾驶侵权责任链条的展开/
142
第三节作为社会风险分散机制的保险与救济基金/
153
第六章
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保险
第一节责任保险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意义/
157
一、为行业发展赋能/
157
二、推动监管合规/
159
三、增强公众信心的产业背书/
160
四、更好救济受害人/
161
五、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163
第二节自动驾驶汽车对于现行责任保险的挑战/
165
一、自动驾驶汽车与汽车保险行业的终结/
165
二、自动驾驶汽车对于现行责任保险制度的挑战/
168
第三节自动驾驶汽车责任保险革新的域外观察/
173
一、美国责任保险市场化的探索/
173
二、英国《自动化与电动化汽车法案》的革新/
174
三、德国《强制保险法》的修订/
177
四、韩国《机动车事故赔偿保证法》的因应/
178
五、小结/
178
第四节自动驾驶汽车责任保险的本土构建/
180
一、交强险制度的改造/
180
二、机动车商业险的更新/
190
后记/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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