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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卫生法》(第6版)的编写将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放在首位,以介绍现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为主,兼及历史发展。修订的总体思路是在充分继承第5版思路与特色的基础上,优化教材结构,更新教材内容,充分与医师资格考试衔接,以反映卫生法的最新发展,提高教材的时效性、系统性和适用性。前五章是讲卫生法概述、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卫生行政执法、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后二十二章是讲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传染病防治、国境卫生检疫、职业病防治等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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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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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卫生法概述1
第一节卫生法的概念、特征及渊源/1
一、卫生的含义/1
二、卫生法的概念/1
三、卫生法的特征/2
四、卫生法的渊源/3
五、卫生法与卫生法学的关系/4
第二节卫生法基本原则/6
一、卫生法基本原则的概念/6
二、卫生法基本原则的内容/6
第三节卫生法的地位与关系/7
一、卫生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7
二、卫生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8
三、卫生法的作用/8
第四节卫生法的产生与发展/9
一、中国卫生法的产生与发展/9
二、国际卫生法/10
第二章卫生法律关系13
第一节概述/13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13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13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种类/14
第二节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4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14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15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15
第三节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16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16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变更/16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消灭/16
四、法律事实/16
第三章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18
第一节卫生法的制定/18
一、卫生法制定的概念/18
二、卫生法制定的根据/18
三、卫生法制定的基本原则/20
四、卫生立法体制/21
五、卫生法制定的程序/21
第二节卫生法的实施/21
一、卫生法实施的概念/21
二、卫生法的适用/22
三、卫生法的效力范围/22
四、卫生法的解释/24
五、卫生法的遵守/24
第四章卫生行政执法26
第一节概述/26
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26
二、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26
三、卫生行政执法主体/27
四、卫生行政执法依据/28
五、卫生行政执法的有效条件/28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28
一、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概念与分类/28
二、卫生行政许可/29
三、卫生监督检查/31
四、卫生行政处罚/32
五、卫生行政强制/35
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监督/36
一、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36
二、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特征/37
三、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种类与监督方式/37
第五章卫生法律责任与卫生法律救济40
第一节卫生法律责任/40
一、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40
二、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40
第二节卫生法律救济/41
一、卫生法律救济的概念/41
二、卫生法律救济的途径/42
第三节卫生行政复议/42
一、卫生行政复议的概念/42
二、卫生行政复议的特征/43
三、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43
四、卫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43
五、卫生行政复议的管辖/44
六、卫生行政复议程序/44
第四节卫生行政诉讼/46
一、卫生行政诉讼的概念/46
二、卫生行政诉讼的特征/46
三、卫生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46
四、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46
五、卫生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7
六、卫生行政诉讼程序/48
第五节卫生行政赔偿/48
一、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48
二、卫生行政赔偿的特征/48
三、卫生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49
四、卫生行政赔偿的范围/49
五、卫生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机关/49
六、卫生行政赔偿程序/50
七、卫生行政赔偿的方式和标准/50
八、卫生行政赔偿经费的来源/51
第六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律制度52
第一节概述/52
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的概念/52
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立法/52
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立法的基本原则/53
第二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53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53
二、基本医疗服务的要求/55
第三节医疗卫生机构与人员/55
一、医疗卫生机构与人员的概念/55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55
三、医疗卫生机构管理/56
四、医疗卫生人员管理/57
第四节药品供应保障/58
一、药品供应保障制度/58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58
三、药品审评审批制度/59
四、药品全过程追溯/59
五、药品价格监测/59
六、医疗器械管理/59
七、中药的保护与发展/59
第五节健康促进/59
一、健康教育制度/59
二、公民健康责任/59
三、健康调查、体质监测、评估与防控/60
四、开展全民群众性健康活动/60
五、营养监测与干预/60
六、全民健身制度/60
七、特殊人群健康与长期护理保障/60
八、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0
九、控烟与禁止烟酒销售/60
十、用人单位职工的健康保护/60
第六节资金保障与监督管理/61
一、资金保障/61
二、监督管理/61
第七节法律责任/62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62
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62
三、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63
四、其他法律责任/63
第七章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65
第一节概述/65
一、传染病的概念/65
二、传染病防治立法/65
三、传染病防治方针与原则/66
四、传染病防治体制/66
五、传染病的分类/67
六、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合法权益
保护/67
第二节传染病预防/68
一、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改善公共卫生设施/68
二、实行预防接种制度/68
三、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68
四、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68
五、传染病菌种、毒种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68
六、消毒管理制度/69
七、自然疫源地大型建设项目卫生调查/70
第三节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70
一、疫情报告制度/70
二、疫情通报制度/71
三、疫情公布制度/71
第四节疫情控制/71
一、控制措施/71
二、紧急措施/72
三、疫区封锁/72
四、交通卫生检疫/72
五、人员调集与物资征用/72
六、卫生处理/73
七、优先运送/73
第五节传染病的医疗救治/73
一、医疗救治服务网络/73
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73
三、医疗救治的实施/74
四、特定传染病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74
五、有专门规定的传染病救治/74
第六节传染病防治的保障与监管/77
一、保障制度/77
二、监督管理/77
第七节法律责任/78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78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78
三、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78
四、采供血机构的法律责任/79
五、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的法律责任/79
六、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79
七、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79
第八章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81
第一节概述/81
一、国境卫生检疫的概念/81
二、国境卫生检疫立法/81
三、国境卫生检疫主体/81
四、国境卫生检疫的对象/82
第二节国境卫生检疫查验/82
一、进境出境检疫查验/82
二、检疫传染病病人的管理/85
三、疫情通报/86
四、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境出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86
第三节传染病监测/87
一、传染病监测对象/87
二、传染病监测内容/87
三、传染病监测措施/87
第四节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88
一、卫生监督/88
二、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负责人的责任/88
三、卫生处理/88
第五节法律责任/89
一、进境出境人员的法律责任/89
二、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的法律责任/89
三、使用买卖、出借或者伪造、变造的国境卫生检疫单证的
法律责任/89
四、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90
五、妨害国境卫生检疫刑事犯罪的法律责任/90
第九章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91
第一节概述/91
一、职业病的概念和分类/91
二、职业病防治立法/91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机制与管理原则/92
四、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92
五、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92
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92
第二节前期预防/93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93
二、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93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93
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93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竣工验收/93
第三节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94
一、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94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94
三、职业病危害告知/94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95
五、职业卫生培训/95
六、职业健康检查/95
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95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95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96
第四节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96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96
二、职业病诊断/96
三、职业病诊断鉴定/97
四、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鉴定中的责任/97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现场调查/97
六、职业病诊断鉴定中争议问题的处理/98
七、发现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98
八、职业病病人的待遇和社会保障/98
第五节女职工劳动保护/99
一、用人单位的责任/99
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99
三、女职工产假和生育保险/99
第六节尘肺病防治/100
一、尘肺病的概念/100
二、防尘/100
三、健康管理/100
四、监督和监测/100
第七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100
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概念/100
二、许可与备案/101
三、安全和防护/101
四、辐射事故应急处理/102
第八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102
一、有毒物品的分类/102
二、作业场所预防措施/102
三、劳动过程防护/103
四、职业健康监护/103
第九节法律责任/103
一、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103
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法律责任/103
三、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病诊断的法律责任/104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违反规定的
法律责任/104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104
六、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法律责任/104
第十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制度106
第一节概述/106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106
二、公共场所卫生立法/106
三、公共场所卫生项目/106
第二节卫生管理/107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107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107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内容/107
四、危害健康事故的处置与报告/108
第三节卫生监督/108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及其职责/108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09
三、预防性卫生审查/109
四、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110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10
六、临时控制措施/110
七、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10
第四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110
一、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立法/110
二、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范围和要求/111
三、青少年控烟与校园禁烟/112
四、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112
第五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112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概念/112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113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113
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113
第六节法律责任/114
一、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法律责任/114
二、未按照规定履行公共场所卫生职责的法律责任/114
三、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15
第十一章学校卫生法律制度116
第一节概述/116
一、学校卫生的概念/116
二、学校卫生立法/116
第二节学校卫生工作要求/116
一、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116
二、学校卫生的基本要求/117
第三节学校卫生工作管理/118
一、教育行政部门及职责/118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职责/118
三、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118
第四节学校卫生监督/119
一、学校卫生监督的概念/119
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119
三、学校卫生监督内容/119
第五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120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概念/120
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管/120
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要求/120
第六节法律责任/121
一、违反相关主体资质要求的法律责任/121
二、违反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安全规范的法律责任/121
三、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学生健康损害的法律责任/121
四、违反学校卫生监督的法律责任/122
第十二章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制度123
第一节概述/123
一、生活饮用水和水污染的概念/123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立法/123
第二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124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124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124
三、饮用水水源受污染时的应对措施/125
第三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125
一、供水单位的分类/125
二、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卫生要求/125
三、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125
四、二次供水卫生管理/126
五、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与扩建/127
六、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的卫生要求/127
第四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127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127
二、医疗单位的报告责任/127
三、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处置/127
四、饮用水卫生监督员/128
第五节法律责任/128
一、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法律责任/128
二、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人员上岗的法律责任/128
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28
第十三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130
第一节概述/130
一、概念/130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立法/130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131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针和原则/132
第二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132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132
文前.indd212024/9/416:00:43
22
二、日常管理机构/133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133
四、应急专家库/133
五、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134
第三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134
一、监测和预警/134
二、应急预案/134
三、医疗应急队伍/135
四、医疗应急储备/136
五、应急演练/136
六、应急培训/136
七、科普宣传/136
八、科研创新/137
九、应急经费保障/137
第四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信息发布/137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途径/137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137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138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138
五、完善责任追究/138
第五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38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139
二、应急处理措施/139
三、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140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141
五、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142
第六节应急状态的终止和善后处理/142
一、应急状态的终止/142
二、善后处理/142
第七节法律责任/143
一、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法律责任/143
二、未按规定完成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法律责任/143
三、不配合调查或者阻碍、干涉调查的法律责任/143
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144
五、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法律责任/144
六、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规定职责的法律责任/144
第十四章化妆品法律制度146
第一节概述/146
一、化妆品的概念/146
二、化妆品立法/146
三、化妆品的分类及管理/147
四、化妆品原料的分类及管理/147
第二节化妆品生产/148
一、化妆品生产许可/148
二、生产质量管理/148
三、进货查验和产品销售记录/149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49
五、化妆品标签/149
第三节化妆品经营/150
一、进货查验记录/150
二、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150
三、电子商务平台/150
四、化妆品广告/150
五、化妆品召回管理制度/151
六、进口化妆品/151
第四节监督管理/151
一、化妆品监督检查/151
二、化妆品抽样检验/152
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152
四、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价/152
五、化妆品安全再评估/153
六、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153
第五节法律责任/153
一、违法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153
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54
三、检验、评审、监测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154
四、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54
五、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法律责任/155
第十五章食品安全法律制度156
第一节概述/156
一、食品和食品安全的概念/156
二、食品安全立法/157
三、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157
四、食品安全工作原则/158
五、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158
六、食品安全监管体制/158
七、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159
第二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159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59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60
第三节食品安全标准/161
一、食品安全标准的含义/161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和内容/161
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162
四、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162
第四节食品生产经营/163
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163
二、食品生产经营的一般规定/163
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165
四、餐饮服务和网络食品交易/166
五、标签、说明书和广告/166
六、特殊食品/167
第五节食品检验/168
一、食品检验的概念/168
二、食品检验机构/168
三、检验人/168
四、监督抽检/168
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行检验/169
六、复检/169
第六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169
一、食品安全事故的概念/169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69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报告和通报/169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170
五、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70
第七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71
一、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171
二、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171
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措施/171
四、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71
五、责任约谈/171
六、投诉和举报的处理/172
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172
八、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处理/172
第八节法律责任/173
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法律责任/173
二、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173
三、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法律责任/174
四、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法律责任/174
五、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法律责任/175
六、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法律责任/175
第十六章药品管理法律制度176
第一节概述/176
一、药品的概念/176
二、药品的特殊性/176
三、药品管理立法/177
四、药品监督管理体制/177
第二节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178
一、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研究管理/178
二、药品注册管理/178
三、药品标准与名称/179
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179
第三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与上市后管理/179
一、药品生产管理/179
二、药品经营管理/180
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181
四、药品上市后管理/182
第四节药品的价格、广告、储备与供应管理/182
一、药品价格和广告管理/182
二、药品储备和供应管理/183
第五节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183
一、疫苗的管理/183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184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185
四、放射性药品的管理/186
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186
第六节监督管理/187
一、禁止生产、销售假药、劣药/187
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187
三、药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187
第七节法律责任/188
一、非法生产、经营药品的法律责任/188
二、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188
三、违法购进药品的法律责任/188
四、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的法律责任/189
五、药品购销中收受非法利益的法律责任/189
六、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法律责任/189
七、违法发放证书的法律责任/189
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189
第十七章医疗器械法律制度191
第一节概述/191
一、医疗器械的概念/191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立法/191
三、医疗器械的分类/191
第二节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192
一、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的概念/192
二、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申请/192
三、医疗器械注册的受理与审批/193
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的义务/194
第三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194
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194
二、受试者权益保障/194
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195
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职责/195
第四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196
一、医疗器械生产/196
二、医疗器械经营/197
三、医疗器械使用管理/198
四、医疗器械进出口管理/199
五、医疗器械广告管理/199
第五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处理与缺陷医疗器械的召回/199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处理/199
二、缺陷医疗器械召回/200
第六节监督检查/201
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201
二、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201
第七节法律责任/201
一、违法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法律责任/201
二、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法律责任/201
三、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申请行政许可的
法律责任/202
四、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
法律责任/202
五、未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的法律责任/202
六、出具虚假报告的法律责任/202
七、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202
八、造成民事损害的法律责任/202
第十八章医疗机构法律制度204
第一节概述/204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204
二、医疗机构的类别/204
三、医疗机构管理立法/205
第二节医疗机构规划布局与设置审批/206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206
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206
三、医疗机构设置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207
四、医疗机构设置申请的审批/207
第三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208
一、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条件/208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内容/208
三、医疗机构的名称/209
四、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校验/210
五、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注销/211
第四节医疗机构执业/211
一、严格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211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和业务培训/211
三、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211
四、主动公开医疗相关信息/211
五、积极救治患者/212
六、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名称/212
七、按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212
八、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212
九、按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212
十、切实做好医院感染管理/212
十一、正确发布医疗广告/213
十二、及时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213
十三、认真接待患者投诉/214
十四、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214
第五节处方管理/214
一、处方的概念/214
二、处方的书写规则/214
三、处方权的获得/215
四、处方的开具/215
五、处方的有效期限和用量/215
六、处方调剂资格的取得/216
七、处方调剂/216
八、处方点评/216
九、处方保管/217
第六节病历书写与保管/217
一、病历和病历书写的概念/217
二、病历书写的要求/217
三、门(急)诊病历书写的内容/218
四、住院病历书写的内容/218
五、打印病历的内容及要求/219
六、病历管理/219
第七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220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概念/220
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及其职责/220
三、药物临床应用管理/220
四、药剂管理/220
五、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职责/221
第八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221
一、抗菌药物的概念/221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221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221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222
五、监督管理/223
第九节法律责任/223
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法律责任/223
二、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法律责任/223
三、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
法律责任/224
四、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法律责任/224
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法律责任/224
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224
七、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224
八、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224
第十九章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226
第一节概述/226
一、卫生技术人员的概念/226
二、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立法/226
第二节医师/227
一、医师的概念/227
二、医师资格考试/227
三、医师执业注册/227
四、医师执业/229
五、培训与考核/231
第三节乡村医生/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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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一、乡村医生的概念/231
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32
三、乡村医生执业规则/232
四、乡村医生执业培训与考核/232
第四节护士/233
一、护士的概念/233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33
三、护士执业注册/234
四、护士执业权利和义务/235
第五节法律责任/235
一、违反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管理的法律责任/235
二、医师违反执业规则的法律责任/235
三、超范围执业的法律责任/236
四、违反医师职业道德、伦理规范的法律责任/236
五、阻碍医师依法执业的法律责任/236
六、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法律责任/236
七、乡村医生违反执业规则的法律责任/236
八、护士违反执业规则的法律责任/237
第二十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法律制度238
第一节概述/238
一、医疗技术的概念/238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立法/238
三、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238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与控制/239
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培训与考核/240
第二节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241
一、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概念/241
二、人体器官的捐献/241
三、人体器官移植机构与人员管理/242
四、人体器官的获取和移植/242
第三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244
一、概念/244
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则/244
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审批/244
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245
五、人类精子库/246
第四节放射诊疗/247
一、放射诊疗的概念/247
二、开展放射诊疗的条件/248
三、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248
四、放射事件的防范和处置/250
第五节医疗美容/250
一、医疗美容的概念/250
二、医疗美容机构的设置和登记/250
三、医疗美容执业人员资格/251
四、医疗美容执业规则/251
五、医疗美容监督管理/251
第六节法律责任/252
一、违反《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的法律责任/252
二、违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253
三、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253
第二十一章母婴保健法律制度255
第一节概述/255
一、母婴保健的概念/255
二、母婴保健立法/255
第二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255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范围/255
二、婚前保健/256
三、孕产期保健/256
第三节产前诊断/258
一、产前诊断的概念/258
二、产前诊断的情形/258
三、产前诊断机构和技术人员/258
四、产前诊断的实施/259
五、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259
第四节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260
一、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的概念/260
二、医学技术鉴定组织/260
三、医学技术鉴定的程序/260
第五节新生儿疾病筛查/260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概念/260
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病种/261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原则和程序/261
四、新生儿疾病筛查医疗机构/261
第六节儿童保健/261
一、概念/261
二、儿童保健职责/262
三、儿童保健的内容/262
第七节行政管理/263
一、母婴保健工作职责/263
二、医疗保健机构和工作人员许可/263
第八节法律责任/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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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263
二、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264
三、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责任/264
第二十二章精神卫生法律制度266
第一节概述/266
一、精神卫生的概念/266
二、精神卫生立法/266
三、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原则/267
四、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护/267
五、精神卫生工作管理机制/268
第二节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268
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268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精神障碍预防义务/269
三、精神卫生信息管理/270
第三节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270
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条件/270
二、精神障碍的诊断/270
三、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271
四、精神障碍患者的再次诊断和鉴定/271
五、医疗机构管理/272
六、精神障碍患者出院/273
七、心理治疗/273
八、未住院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看护/273
九、精神障碍患者违法行为的处理/273
第四节精神障碍的康复/274
一、精神障碍康复的概念/274
二、相关机构和单位的义务/274
三、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责任/274
第五节保障措施/274
一、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74
二、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275
三、精神卫生工作财政保障/275
四、培养精神卫生专门人才/275
五、开展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275
六、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275
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75
第六节法律责任/276
一、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法律责任/276
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276
三、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人员的法律责任/276
四、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276
第二十三章献血和临床用血法律制度278
第一节概述/278
一、血液的概念/278
二、献血和临床用血立法/278
第二节无偿献血/279
一、无偿献血的含义/279
二、无偿献血的主体/279
三、无偿献血的用途/279
四、无偿献血的管理/279
第三节血站/280
一、血站的概念/280
二、血站的设置和审批/280
三、血站的职责/281
四、血站执业登记/281
五、血液采集管理/281
六、供应血液/283
七、特殊血站管理/283
第四节临床用血/283
一、临床用血的原则/283
二、临床用血组织与职责/284
三、临床用血管理/284
四、患者自身储血/286
五、临时采集血液/286
六、临床用血应急预案/286
第五节法律责任/286
一、非法采集、出售、出卖血液的法律责任/286
二、违规采集血液的法律责任/287
三、违反临床用血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287
四、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规定的法律责任/287
五、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血液的法律责任/287
六、将不符合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法律责任/287
七、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288
第二十四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制度289
第一节概述/289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概念/289
二、人口与生育政策的演变/289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290
四、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290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290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291
第二节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291
一、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291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的实施/291
第三节生育调节/292
一、公民的生育权利/292
二、生殖健康/292
第四节奖励与社会保障/293
一、奖励/293
二、社会保障/293
第五节计划生育服务/294
一、计划生育服务制度/294
二、计划生育服务要求/294
第六节法律责任/294
一、违法实施与计划生育相关手术的法律责任/294
二、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法律责任/294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律责任/295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违法的法律责任/295
五、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法律责任/295
六、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法律责任/295
第二十五章医疗损害责任法律制度296
第一节概述/296
一、医疗损害的概念/296
二、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的关系/296
三、医疗损害责任立法/296
第二节医疗损害责任/297
一、医疗损害责任主体/297
二、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298
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认定的因素/298
四、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298
第三节医疗损害的预防与处置/299
一、医疗损害的预防/299
二、医疗过错行为的报告/300
三、病历资料的填写与保管/300
四、病历资料的复印/300
五、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300
六、尸检/301
第四节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01
一、医疗损害鉴定/301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02
第五节医疗损害的行政处理与监督/304
一、医疗损害争议的行政处理/304
二、医疗损害鉴定的监督/304
第六节医疗损害赔偿/305
一、医疗损害赔偿项目/305
二、医疗损害赔偿途径/305
第七节法律责任/306
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306
二、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306
三、尸检机构的法律责任/306
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责任/307
五、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307
六、干扰医疗秩序的法律责任/307
第二十六章中医药法律制度308
第一节概述/308
一、中医药的概念/308
二、中医药立法/309
三、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和基本原则/309
四、中医药管理体制/309
五、中医药保障措施/309
第二节中医药服务/310
一、中医医疗机构管理/310
二、中医从业人员/311
三、中西医协同发展/312
四、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312
第三节中药保护与发展/313
一、中药的概念与分类/313
二、中药的生产/313
三、中药的经营/314
四、中药品种保护/314
第四节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传承传播/315
一、中医药人才培养/315
二、中医药科学研究/316
三、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316
第五节民族医药/316
一、民族医药的概念/316
二、促进和规范民族医药学/317
第六节法律责任/317
一、中医药主管部门未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317
二、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法律责任/317
三、超出注册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法律责任/318
四、未依照规定备案的法律责任/318
五、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法律责任/318
六、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法律责任/318
第二十七章医学伦理审查法律制度319
第一节医学伦理审查制度概述/319
一、医学伦理审查的概念/319
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相关立法/319
三、医学研究的伦理原则/320
四、医学伦理审查机构/321
五、医学伦理审查监管/321
第二节伦理审查/321
一、伦理审查的方式/321
二、伦理审查的申请材料/322
三、伦理审查的要点/322
第三节知情同意/322
一、知情同意的主体/322
二、知情同意书的内容/323
三、知情同意的形式/323
第四节法律责任/323
一、研究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323
二、伦理审查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324
第二十八章红十字会法律制度326
第一节概述/326
一、红十字运动的诞生与发展/326
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326
三、中国红十字会/327
四、中国红十字会立法/327
第二节红十字会的性质和组织/328
一、红十字会的性质/328
二、红十字会的组织/328
第三节红十字会的职责与权利/328
一、红十字会的职责/328
二、红十字会的权利/328
第四节红十字标志的使用/329
一、红十字标志/329
二、红十字标志的保护性使用/329
三、红十字标志的标明性使用/329
四、红十字标志的禁止使用/330
第五节红十字会的财产与监管/330
一、红十字会财产的来源/330
二、红十字会财产的监管/330
第六节法律责任/331
一、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331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律责任/331
三、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331
主要参考文献/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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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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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知识对医学生将来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规划教材,《卫生法》对医学生了解和掌握卫生法律知识起了重要作用。
为方便教学和自学,《卫生法》自第1 版起,就将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放在首位,以介绍现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为主,兼及历史发展,受到医学生和教师的欢迎,也因此成为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卫生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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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教材于2023 年6 月和10 月,先后在南京、晋城召开编写会和定稿会,2024 年7 月定稿。全书由汪建荣、田侃、达庆东、乐虹、邓虹、王安富统稿定稿。
本教材主要介绍的是我国的卫生法,因此在表述我国某一具体法律文件名称时,统一采用约定俗成的简称,以求简明,在正文中不再一一说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为《药品管理法》)。
本轮教材的修订特别感谢《卫生法》第1 ~ 4 版副主编、第5 版编委达庆东多年来为本教材作出的贡献,以及对本版教材编写的辛勤付出。感谢各参编单位的大力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喻小勇副教授担任编写秘书并承担了大量相关工作,在此一并致以衷心的谢意。
对于本教材的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指正。
汪建荣 田 侃
2024 年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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