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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渐高涨的在线服务需求,公证行业既要坚持制度创新,也要注重技术创新,实现双轮驱动,并将两者深度融合。《中国公证的数字化:立法完善与业务创新》涵盖了公证法修改、在线公证、公证业务创新等多个方面,不仅关注公证行业的现状和问题,更着眼于公证行业的未来发展和创新,通过深入的理论分析和丰富的实践案例,对公证行业的数字化发展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探讨,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和信息,体现了作者对于公证行业发展的深刻理解和独到见解,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对于公证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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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国公证的数字化:立法完善与业务创新》是第二届中国公证改革与发展研讨会的成果荟萃,聚焦《公证法》修改、在线公证、公证业务创新等公证领域内的热点问题,选题新颖,研究视角独特,具有理论前瞻性与实践创新性。全书共分为四编:第一编“公证制度创新与《公证法》修改”主要从修法逻辑、机构组织形式、公证员助理主体地位、法定公证、公证调查权等方面,对《公证法》的修改与制度革新提出合理建议。第二编“公证服务优化与现代科技支撑”重点讨论了公证信息化建设、在线公证规则,以及区块链、云计算技术对公证服务的影响等问题,推动公证制度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与发展。第三编“公证业务探索与现代化转型”主要探讨农村土地流转、网暴证据保全、遗产管理人、存量房带押过户等领域内公证业务的实践经验与发展转型。第四编“赋强公证在线模式与程序完善”主要聚焦瑕疵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立案审查模式、网络赋强公证,以及区块链技术的嵌入等重点议题,促进赋强公证制度与程序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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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廖永安,湖南警察学院院长、教授,湘潭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等职务。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两届)、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纠纷解决等领域的教学研究。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含重大项目2项),以及其他省部级项目30余项。在《求是》《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8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等3部,以及主编《中国调解研究文丛》《纠纷预防与治理:公正理论与实务系列丛书》等著作教材30余部。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中国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最高检全国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等奖励40余项。
夏先华,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兼任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秘书长、专职研究员,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智库专家。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公证法学的教学研究,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社科评审委员会、湖南省教改等课题10项,出版个人专著《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参编《中国公证的现代化:体制转型与制度创新》等著作4部,在《湘潭大学学报》《郑州大学学报》《河北法学》《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荣获湖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国公证改革发展高端论坛一等奖、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生奖、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等奖励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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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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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公证制度创新与《公证法》修改
专题一《公证法》再修改的逻辑展开:定位、权责与程序
——以在线公证为切入点王明亮一、 以明确公证定位为逻辑起点
二、 以权责界定为逻辑中介
三、 以程序完善为逻辑终点
专题二公证机构组织形式的反思与厘定
——以《公证法》修改为契机李智一、 我国公证机构组织形式变迁概述
二、 公证机构组织形式模糊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 法定机构作为现阶段公证机构组织形式的证立
四、 提升公证机构组织效能的配套举措
专题三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理论解读与规范发展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课题组
一、 改革缘起: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重启的现实背景
二、 图景诠解: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的多重面相
三、 理论思辨: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的误区厘正
四、 规范发展: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推进的具体建议
专题四以合同关系构建公证活动新形态
——兼论《公证法》的修改陈丹妮
一、 公证活动主体法律关系的现状梳理
二、 公证机构属性分析:基于历史的考察
三、 公证服务合同法律关系论:基于比较的方法
四、 构建公证服务合同关系的现实条件和理论支持
五、 对《公证法》修改的几点建议
专题五立法论视域下公证员助理的主体地位研究李全一
一、 我国公证员助理制度的发展沿革
二、 公证员助理在公证服务中的职责与作用
三、 我国公证员助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 《公证法》规定公证员助理职位的建议及理由
余论
专题六我国不动产法定公证制度的重新审视与规则构建廖永安蒋龙威
引言
一、 不动产法定公证制度的现状检视
二、 不动产法定公证制度长期缺位的成因分析
三、 不动产法定公证制度引入的多维证立
四、 不动产法定公证制度发展的具体路径
结语
专题七论新形势下公证调查权对真实性的保障与实现
——兼论对《公证法》第29条的完善建议许婧
一、 真实性的要求:公证属性与法律职能的内在因应
二、 真实性的基础:公证调查权与核实权的历史沿革
三、 真实性的保障:新形势下应赋予公证机构调查权
四、 真实性的实现:完善我国公证调查权的可行路径
结语
第二编公证服务优化与现代科技支撑
专题八机遇与挑战:元宇宙时代公证信息化建设的推进路径唐政委全亮
一、 逻辑前提:对公证信息化内涵与建设要求的理论解读
二、 机遇与挑战:当下公证信息化建设的现实思辨
三、 比较与借鉴:国内司法与域外公证信息化建设的前沿经验
四、 从区块链到元宇宙:元宇宙时代公证信息化建设的出路
结语
专题九论在线公证中标准化规则的引入孔令聪
一、 在线公证与标准化的内在关联
二、 标准化对在线公证运行的助益
三、 在线公证引入标准化规则的现实背景
四、 在线公证引入标准化规则的路径分析
结语
专题十远程视频公证规则探讨王耀宗孙戈
引言
一、 远程视频公证的适用范围
二、 远程视频公证中的“面谈”与“面签”
三、 远程视频公证中的第三方见证
四、 远程视频公证中电子签名的适用范围
结语
专题十一论区块链对公证的不利影响及相应对策陈明
引言
一、 区块链技术的概念及其特性
二、 区块链对公证的可能不利影响
三、 减小区块链对公证不利影响的可行对策
结语
专题十二基于数据融合的云公证数据处理及安全防护谢宇艳
一、 数字化时代下云公证发展的现实需求
二、 云公证面临的数据处理与安全保障困境
三、 基于数据融合的云公证数据处理与安全防护策略
结语
专题十三公信力视角下的公证遗嘱信息化建设付子昂
一、 公证公信力与公证遗嘱信息化建设的交互逻辑
二、 当前公证遗嘱信息化建设缺乏公信力支撑的原因分析
三、 推动公证遗嘱信息化建设与公证公信力并进发展的举措
结语
第三编公证业务探索与现代化转型
专题十四虚假公证中公证机构补充责任规则的反思与新解
——基于内外利益权衡的双重视阈廖永安刘浅哲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外部关系:基于功利性利益权衡的公证机构补充责任
三、 内部关系:基于道义性利益权衡的公证机构补充责任
四、 对《审理公证规定》第5条中公证机构补充责任规则的再解读
结语
专题十五公证服务“三权分置”改革的多维检视马宏俊荆洁
引言
一、 “三权分置”改革的现存问题
二、 公证服务“三权分置”改革的必要性
三、 公证服务“三权分置”改革的形式
四、 公证服务“三权分置”改革的建议
结语
专题十六网络暴力侵权证据公证保全的困境与出路王瑞琳张庆霖
一、 网络暴力侵权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二、 网络暴力侵权证据公证保全的特殊性
三、 网络暴力侵权证据公证保全面临的困境
四、 网络暴力侵权证据公证保全的完善建议
结语
专题十七公证机构在遗产管理人制度中的角色担当李安宁
引言
一、 角色与场域: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作用场景
二、 角色解构:公证在“公证 律师”遗产管理模式中的角色
三、 角色重构:公证机构何以担任遗产管理人
四、 角色证成:作为遗产管理人的公证机构
结语
专题十八浅析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公证提存业务吴春晔
一、 存量房带抵押过户的背景与动因
二、 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公证提存的性质与效力
三、 公证处作为提存机构的渊源与优势
四、 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公证提存的应用场景
五、 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公证提存的规则流程
专题十九论我国公证告知承诺制的审视与构建白芳雯夏先华
引言
一、 制度缘起:公证告知承诺制的起源与发展
二、 理论澄清:公证告知承诺制的法理阐明
三、 逻辑检视:公证制度与告知承诺制的内在耦合
四、 制度构建:公证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设计
结语
第四编赋强公证在线模式与程序完善
专题二十瑕疵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中的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
——以698份瑕疵公证债权文书为分析样本陈建华李发达
引言
一、 法院对瑕疵公证债权文书司法审查的实践做法
二、 给予瑕疵公证债权文书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的正当性与必要性
三、 瑕疵公证债权文书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的运行原则
四、 瑕疵公证债权文书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的适用情形与程序
结语
专题二十一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立案审查模式述评与路径优化韩果杞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立案模式审视
三、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立案审查的机理阐释
四、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立案审查的运行困境
五、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立案审查的优化进路
专题二十二网络赋强公证制度构建研究贺雅玲
一、 网络赋强公证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分析
二、 网络赋强公证制度构建面临的困境与风险
三、 构建网络赋强公证制度的相关建议
专题二十三网络赋强公证的基本逻辑和风险治理张河郑若颖
一、 网络赋强公证之可行性论证
二、 网络赋强公证之现实风险
三、 网络赋强公证之优化路径
结语
专题二十四论区块链技术在网络赋强公证中的运用李鑫
引言
一、 区块链技术的原理与特征
二、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网络赋强公证的现实动因
三、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网络赋强公证的具体路径
四、 区块链技术在网络赋强公证中的拓展应用
结语
专题二十五区块链智能合约在网络赋强公证中的合理嵌入
——以金融借贷纠纷化解为例杨海波刘谢慈引言
一、 区块链智能合约的技术演进
二、 区块链智能合约嵌入网络赋强公证的现实逻辑
三、 区块链智能合约嵌入网络赋强公证的可行路径
结语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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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下《公证法》的修改与完善
代本书序
2021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公证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是自《公证法》于2005年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该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基于对全国十个省份的检查情况,形成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公证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公证行业发展乏力、公证队伍建设亟须加强、执业保障落实不充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困难、公证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解决上述问题,报告建议将《公证法》修改列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着手启动《公证法》修改的研究论证工作。同时,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加速向数字化时代迈进。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中国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因此,如何进一步完善《公证法》以及如何使公证制度更好契合数字化时代的社会发展需求,成为当前公证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经过前期向社会广泛征文之后,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和广东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由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湘潭大学共同主办,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同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公证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于2023年3月31日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功举行。
此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公证法》的修改与在线公证的发展”。研讨会第一单元重点讨论了未来《公证法》修订的方向与内容。有专家提出应以“公证人本位”为修法主旨,来破解当前公证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难题;有专家在反思以侵权责任法来调整公证机构与公证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应以合同关系来构建公证活动新形态;也有专家通过实证考察指出,随着《司法部 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我国法院审理涉及不动产的案件量呈井喷式增长,为充分发挥公证的纠纷预防功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必要在不动产领域引入法定公证制度;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还有专家提出《公证法》修订时应对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公证规则衔接作出安排。研讨会第二单元讨论了互联网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公证服务的结合与运用。重点就远程视频公证的模式选择、在线公证规则的制定等亟待解决的公证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也全面分析了将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融入公证服务时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最后,有专家基于程序正义平衡论对在线公证的客体范围进行了理论思考。研讨会第三单元既展示了部分地区在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公证提存业务、网络信息证据保全等服务领域进行的实践创新,还从理论层面探讨了公证机构在遗产管理人制度中应当扮演的角色以及网络赋强公证参与网贷纠纷治理的可行进路。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示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https://www.spp.gov.cn/tt/202102/t20210228_510165.shtml, 2024年5月24日最后访问。此文为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主要部分。。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在诉源治理乃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公证作为一项全球通行的法律制度和重要的公共法律服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代公证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这也意味着中国的公证事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大好机遇。所以,本次研讨会以“公证法的修改”为主题,正适逢其时,也迫在眉睫。结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本次会议的讨论内容,在此,我对未来《公证法》的修改提出几点展望:
一是《公证法》的修改要扫清体制机制改革的障碍,充分激发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的活力。要通过《公证法》的修改,真正改变当前公证行业的职业吸引力偏低,“进不来”“留不住”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问题;通过《公证法》的修改,进一步明确公证机构的性质定位,消除公证机构设置和管理仍保留的行政化特征,有效解决公证机构自主权无法真正落实的难题;通过《公证法》的修改,探索出一条能够处理好公证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和市场化运行机制之间关系的可行路径,在保障公益性公证服务均衡发展的同时,有效调动市场机制在公证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在我国建立起一套真正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公证体制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公证法》的修改要充分彰显公证的纠纷预防和快速化解功能。《公证法》的修改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论述。要将公证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诉源治理机制的重要一环,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从而更好地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独特作用。具体到法律规范层面,则有必要重新审视《公证法》第11条有关法定公证制度的规定,同时当前公证机构能够从事的事务也不应局限于《公证法》第6条所规定的证明活动,还可以涉足法律咨询、调解、代办等综合法律服务。
三是《公证法》的修改要回应数字化时代的社会发展需求。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向社会各领域全面渗透,公证服务领域自然也不能例外。各地通过互联网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为民众提供在线公证服务的实践早已十分常见。但是各界对于在线公证可以适用于哪些公证业务以及在线公证应遵循什么样的程序规则尚未达成共识。而各界对于上述问题的争论不休,已然严重影响了公证行业利用互联网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为民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数字化时代已然到来,在党和国家提出要“加快数字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公证法》的修改需对此问题予以明确回应,为在线公证实践提供应有的法律支撑。
未来《公证法》的修改如何因应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的实现需求以及如何契合数字化时代的社会发展需求,是新时代公证事业面临的新课题。我们相信有业内外专业人士对于《公证法》修订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建言献策,修订后的《公证法》不仅能够充分响应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更能引领未来的公证事业实现更好发展。
正是基于这一目标,我们从本次会议的众多成果中精心遴选出了部分优秀论文,将其汇编成书并予以出版。我们力求全面反映参与此次征文活动的各位代表的深刻见解,充分展示公证理论与实务领域的新问题、新发展、新动向和新思考。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为《公证法》的修订工作提供助益。长期以来,我国公证理论研究较为薄弱,并未得到应有重视,且与公证实践的联系也不够密切,反哺公证实践发展的效果不彰。衷心希望本书的出版,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吸引更多的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关注公证事业,共同推动公证制度深度参与诉源治理与纠纷预防化解,从而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廖永安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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