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紫云村(史杰鹏笔下大唐小吏的生死逃亡,新历史主义小说见微之作,附赠5张与小说内容高度契合的宣纸彩插)
》
售價:HK$
101.2
《
现代吴语的研究(中华现代学术名著3)
》
售價:HK$
66.7
《
天下的当代性:世界秩序的实践与想象(新版)
》
售價:HK$
79.4
《
德国天才4:断裂与承续
》
售價:HK$
112.7
《
妈妈的情绪,决定孩子的未来
》
售價:HK$
43.7
《
推拿纲目
》
售價:HK$
414.0
《
精致考古--山东大学实验室考古项目论文集(一)
》
售價:HK$
250.7
《
从天下到世界——国际法与晚清中国的主权意识
》
售價:HK$
78.2
|
內容簡介: |
《知行天下讲堂(第一辑)》收录了“知行天下讲堂”举办以来的33篇学术研究成果,展现了国内优秀知识产权专家的智慧结晶。本书分为“著作权法理论与实务”“商标法与专利法理论与实务”“竞争法、数据保护与知识产权其他问题”三个部分,深度研讨知识产权法领域的前沿问题。书中收录的文章既有深刻的理论研究,又有透彻的案例分析,紧密结合当下法律实务,理论与实践并重,可谓“知行合一”。这些文章还兼具前瞻性和国际性,分析时下热点,回应立法修改,紧跟行业实践,具备国际视野,可谓“纵横天下”。本书旨在推动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的发展,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为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
關於作者: |
刘瑛,法学博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社会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执行秘书长、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等,广州、天津、西安、南京、合肥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近年,创新地界定“知识产权信用”概念,并从信用角度研究数据安全与保护等问题。出版的专著《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研究》《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与科研诚信》在学界产生较大影响。
陶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理事,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监事、著作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版权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教*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主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的多个科研项目。
朱晓宇,北京斐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硕士,兼任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理事、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服务广播电视、出版和互联网产业,参与多届奥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媒体合作谈判;代理的多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法院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荣获《商法》“The A-List法律精英:2023年中国业务睿见领袖”等奖项。
|
目錄:
|
著作权法理论与实务
陈锦川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过滤义务的审视——基于现行制度文本的解读
冯 刚
新著作权法视域下短视频的作品定性及著作权归属规则问题研究
杨德嘉
与改编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分析
崔宇航
无障碍电影构成合理使用的认定——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俏佳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严 波
论体育直播节目作品性质判定的两难之境与解题关键
陶 乾
数字时代发行权的扩张——以NFT数字藏品交易为切入点
张晓霞
教材出版单位的版权全流程管理
李 颖
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行为保全适用问题的若干思考
李鸿儒
“人工智能生成图片”案件引发的思考
宋海燕
“AIGC可版权性”问题之多国对比研究
李自柱
著作权归属认定的一般规则
朱晓宇
复杂版权客体的识别和认定
李伟民
舞蹈作品法律保护疑难问题探究
王 韵
试论电影作品改编中的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以《九层妖塔》案为例
郭春飞
浅谈2020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对音乐产业的影响
商标法与专利法理论与实务
宋鱼水 肖俊逸
高质量发展阶段司法机关对商标实质合法性的动态审查权探析——从icourt案出发
宋 健
我国驰名商标制度的反思与修正
宋建立
我国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中禁诉令制度的构建
芮松艳
补交实验数据与创造性判断
吕国良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与保护外观设计创新
师彦斌
专利权的本质、价值与数字技术创新保护
竞争法、数据保护与知识产权其他问题
崔树磊
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受理标准的若干思考——以诉的利益为视角
刘佳欣
商业道德司法认定的困境与破局
王栖鸾
网络平台公开数据的司法保护路径探析——以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小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神鹰城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神鹰城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例
张连勇
数据权益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刘 瑛
信用视角下的数据安全法律规制
谷海燕
企业数据权益保护视角下的数据合规挑战与应对
苏志甫
数据要素时代商业数据保护的路径选择及规则构建
张 喆
互联网数据纠纷问题与纾解——基于互联网内容平台数据视角
陈文煊
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保护的路径与制度选择
江玉远
网络游戏发行渠道高比例抽成的反垄断规制——以苹果公司遇到的反垄断调查为例
尹锋林
网络音乐版权独占许可的反垄断分析
徐叶红
从国内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处理探讨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仲裁性
后 记
|
內容試閱:
|
序?一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校友会(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校友会)成立于2019年6月,是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指导和监督下的分支机构,由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校友联合发起成立。根据知识产权校友会章程,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校友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均可成为知识产权校友会会员。
知识产权校友会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会员队伍的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由知识产权校友会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发起、联合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和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共同主办的“知行天下讲堂”已发展成为一项品牌活动,同时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园地的一张“学术沙龙”名片,在国内知识产权界也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影响。讲堂五年共举办60期,呈现给读者的这部《知行天下讲堂(第一辑)》,记录了“知行天下讲堂”的部分学术成果。
《知行天下讲堂(第一辑)》的作者队伍,由国内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人员、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教学科研人员、知识产权律师、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曾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任职的专家共同组成,是一支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优秀专家团队。
专家们提出并探讨的问题,在广度上,涉及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的多个门类;在深度上,多为其各自专业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新问题的思考,理论界无定论,教科书无答案,法律规定不具体。作者们在其作品中提出的观点或意见,是他们在工作中努力钻研、不断探索的成果。
著作权法方面,本辑专家贡献了丰硕成果:陈锦川法官论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过滤义务,杨德嘉法官分析了与改编权相关的法律问题,严波主任论述了体育直播节目的作品属性,张晓霞主管介绍了教材出版单位版权全流程管理工作,李颖总监提出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行为保全适用问题的若干思考,李自柱主任论述了著作权归属认定的一般规则,朱晓宇律师论述了复杂版权客体的识别和认定,李伟民律师呈现了舞蹈作品法律保护疑难问题的研究结论,王韵律师论述了电影作品改编中的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等;另有专家结合我国第三次修正并通过的著作权法,贡献了新法背景下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如冯刚法官的《新著作权法视域下短视频的作品定性及著作权归属规则问题研究》、崔宇航法官的《无障碍电影构成合理使用的认定》、郭春飞律师的《浅谈2020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对音乐产业的影响》;还有专家针对数字时代和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推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如陶乾教授对数字时代发行权的扩张进行了研究,李鸿儒老师提出了《“人工智能生成图片”案件引发的思考》,宋海燕律师对“AIGC可版权性”问题作了多国比较研究。
商标法方面,宋鱼水院长和肖俊逸法官对高质量发展阶段司法机关对商标实质合法性的动态审查权进行了深入探析,宋健法官对我国驰名商标制度作了深刻反思并提出了修正建议。
专利法方面,宋建立主任就我国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中禁诉令制度的构建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芮松艳法官结合专利权纠纷审判案例就补交实验数据与创造性判断的关系及其处理进行了实证分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高级顾问、海牙体系专家吕国良先生介绍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的主要内容及其为保护外观设计创新提供的便利,师彦斌老师结合专利审查实践论述了专利权的本质、价值与数字技术创新保护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刘佳欣法官指出了商业道德司法认定的困境,并结合司法审判实践提出了破局建议,王栖鸾法官探析了网络平台公开数据的司法保护路径。
反垄断法方面,江玉远律师论述了网络游戏发行渠道高比例抽成的反垄断规制问题,尹锋林老师分析探讨了网络音乐版权独占许可的反垄断问题。
作为数字经济时代重要资源的数据权益的认定和保护,受到专家们的格外关注。张连勇法官论述了数据权益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刘瑛教授论述了信用视角下数据安全的法律规制,谷海燕总经理分析了企业数据权益保护视角下面临的数据合规挑战并提出了应对建议,苏志甫老师提出了数据要素时代商业数据保护的路径选择及规则构建思路,张喆总监基于互联网内容平台数据视角分析了互联网数据纠纷问题并提出了纾解办法,陈文煊律师提出了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保护的路径与制度选择。
知识产权纠纷处理途径和程序问题也受到本辑专家关注。崔树磊法官以诉的利益为视角,提出了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受理标准的若干思考;徐叶红总监基于在国外进行知识产权诉讼的实践,探讨了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仲裁性。
研读各位专家的作品,感觉有如下特点:第一是比较“实”。问题来自工作实践,分析紧扣工作实际,所得结论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既不见大而化之的设问、概而论之的空谈,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盖帽结论。第二是比较“专”。各文章标题都是围绕工作实践提出的命题,这些问题抓得非常专业、精准,都是相关学科理论研究中的疑难问题、相关实务工作(如知识产权审判、专利或商标审查、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等)中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相关立法或司法解释中需要回应的问题。第三是具有国际视野。大部分文章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采用了对国内外相关理论、实践、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的国际性特点。第四是具有时代性,对于科技进步和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提出的新问题,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政策的新变化,进行了探索性研究。这些成果,奉献给知识产权界同行,自会引发共鸣,启发思路,引起共同探讨相关问题的连锁反应,从而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进步;奉献给知识产权专业学子,也会启迪他们的心智,引导他们开展“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到认识”的辩证思维训练,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积极投身到服务国家和社会的知识产权事业中来。
透过“知行天下”,放眼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不仅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是国家核心战略资源,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除不断修改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外,党和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如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同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等。中央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落实好上述中央政策文件要求,无疑也是法大知识产权人的光荣使命。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中国政法大学考察调研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我们要用实际行动把总书记来法大考察调研时的指示落到实处,努力把法大知识产权校友会打造成为联结国内外知识产权教育界、理论界和实务界优秀校友的高端专业交流平台,发挥好法大知识产权人的专业优势,继续办好“知行天下讲堂”,不断推出优秀成果,为法大知识产权专业建设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事业发展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是为序。
李秀云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2024年8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