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长高食谱 让孩子长高个的饮食方案 0-15周岁儿童调理脾胃食谱书籍宝宝辅食书 让孩子爱吃饭 6-9-12岁儿童营养健康食谱书大全 助力孩子身体棒胃口好长得高
》
售價:HK$
47.0
《
身体自愈力:解决内在病因的身体智慧指南
》
售價:HK$
98.6
《
非言语沟通经典入门:影响人际交往的重要力量(第7版)
》
售價:HK$
123.1
《
山西寺观艺术壁画精编卷
》
售價:HK$
1680.0
《
中国摄影 中式摄影的独特魅力
》
售價:HK$
1097.6
《
山西寺观艺术彩塑精编卷
》
售價:HK$
1680.0
《
积极心理学
》
售價:HK$
55.8
《
自由,不是放纵
》
售價:HK$
54.9
內容簡介:
本书首先对第三方出资的基础学理问题进行了讨论,如第三方出资性质的界定、第三方出资的历史沿革,探究了其在商事仲裁中的社会效能,同时指出了其应用前景、存在的风险及面临的法律上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本书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在中国商事仲裁包括跨境仲裁中引入和应用第三方出资,以及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管。
關於作者:
侯鹏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在线争议解决专家小组召集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杜公益法律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交叉科学学会法治建设与保障专委会秘书长。曾于美国波士顿大学、美国美利坚大学任客座研究员,并曾在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国巴黎政治学院、日本大阪大学等境外科研院所交流访学。
学术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国际争端解决,当前主要从事在线多元解纷机制、跨境破产、反制裁诉讼等课题研究。曾就国家管辖豁免例外、跨境公益法律援助、第三方出资等主题于《法学评论》、《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国际法研究》、Arbitration International和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等国内外知名法学期刊、集刊发表多篇论文,并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律师执业领域为跨境争议解决,主要涉及跨境商事仲裁、复杂商事诉讼、跨境权益追索以及与破产程序相关代理,并提供反制裁措施、案件融资等方面的专家意见。
目錄 :
导 论
一、研究背景与命题缘起
二、研究对象
三、国内与国外研究现况
四、未竟问题与研究价值
五、研究内容与方法创新
第一章 第三方出资的性质和界定
第一节 第三方出资的意涵
一、广义的争议解决案件融资
二、第三方出资的翻译和界定
第二节 实践中的法律界定
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第三方出资的定义
二、新加坡、尼日利亚对第三方出资的定义
三、国际组织对第三方出资的定义
四、主要仲裁机构对第三方出资的定义
第三节 第三方出资行为的定性
一、附条件的给付
二、定向用途的借贷
三、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四、以诉权为对价的投资
第二章 第三方出资的沿革和形态
第一节 案件融资的常见形态
一、律师胜诉酬金
二、争议解决保险
三、不良资产处置
四、贷款融资助讼
五、公益法律援助
六、关联方垫资支持
第二节 第三方出资的历史沿革
一、第三方出资的萌芽
二、晚近案件融资的限制与变革
第三节 第三方出资的近代勃兴
一、第三方出资在商事争议解决中勃兴的原因
二、第三方出资的现当代再认识
第三章 第三方出资的法社会学价值
第一节 对传统仲裁程序的裨益
一、促进实现司法公义
二、提高争议解决效率
三、提升审理裁判水平
四、发展商事仲裁事业
第二节 对法律金融创新的意义
一、拓宽法律金融投资产品的类别
二、增加法律救济获取补偿的渠道
三、提供法律风险合理对冲途径
第三节 对跨境争议解决的价值
一、跨境争议解决案件的融资需要
二、第三方出资于跨境争议的应用
第四章 第三方出资的潜在法律挑战
第一节 对社会公共政策的隐忧
一、对于司法系统的扰动
二、对于经济秩序的影响
第二节 对商事仲裁制度的影响
一、减损当事人权益
二、挑战传统仲裁制度
三、滋生虚假枉法裁判
四、扰乱律师行业管理
第五章 第三方出资的应用与二元监管
第一节 中国内地仲裁中的应用前景
一、商事仲裁的迅猛发展
二、当事人的融资需求
第二节 第三方出资的法律环境
一、当前中国内地立法约束
二、境外立法例的状况
第三节 中国内地引入、应用与规制
一、引入第三方出资的必要性
二、第三方出资在内地的应用前景
三、分步规管与二元监管办法
第六章 跨境仲裁中的适用和展望
第一节 境外仲裁保护的瓶颈
一、中资企业境外参加仲裁
二、中国内地管辖纠纷的限制
第二节 第三方出资法律援助
一、援助机制的理念原型
二、辅助支援的功能定位
三、公益型第三方出资者
四、跨境争议的援助中心
结 论
一、中国商事仲裁应否引入第三方出资
二、第三方出资在中国怎样应用和规管
三、第三方出资如何支持中国跨境仲裁
四、中国商事仲裁中的第三方出资展望
参考文献
后 记
內容試閱 :
总 序
现代破产法融清算退出与挽救更生程序于一体,是警醒正常市场主体“向死而生”之法,是帮助困境企业“涅槃重生”之法,是促使失败企业“规范退出”之法。破产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被称为市场经济之“宪法”。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法则乃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故,凡市场经济之法治国家,无不将破产法视为其法律体系不可或缺之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其作为评价一国市场经济地位和营商环境水准的重要标志。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试行)》,于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2018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企业破产法》的修订纳入立法规划,属于“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将加快以破产法为核心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健全的步伐,以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建设。
我国破产法的历史虽然短暂,但也已走过了30余个春秋,《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破产法制度体系,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组建了约100家破产审判庭,北京、上海、深圳三地更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下组建了破产法庭,破产审判的法治化、专业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破产案件数量逐渐上升,破产法的理念、文化与制度规则也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和认可。
破产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破产审判的法治化、常态化推进,是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之发展亦注定离不开破产法学研究之繁荣。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学术为本、理论联系实际和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理念,不遗余力地创办“中国破产法论坛”及其专题研讨会等权威交流平台,多年来持续编辑出版《破产法论坛》等图书,凝聚了中国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界之顶尖研究力量,致力于破产法治事业之发展与进步,赢得了全体“破人”之赞誉与支持。
为进一步整合中国破产法理论界与实务界之研究力量,经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章恒筑法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郑志斌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法律出版社法治与经济出版分社社长沈小英编审反复商议,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决定联合法律出版社创办“破产法文库”,面向国内外同仁开放。
“破产法文库”设置5个子系列,其中,学术系列希冀广纳中国学界高水准之破产法专著;译著系列拟推介域外之经典破产法文献与法典;论坛文集系列继续推出“中国破产法论坛”及其专题研讨会之优秀论文;实务系列侧重出版破产法实务经验总结之佳作;茶座系列则旨在分享破产法实施中的趣闻轶事以及破产法同仁办理破产案件的心得体会。
从历史上看,中国缺乏破产法文化传统与理论实务研究积淀。“破产法为一重要之法律,然学者研究之者,远不如研究民刑之法之夥;良以向者适用较少,兴趣遂减。”民国法学家吴传颐先生数十年前之感慨,仍让今人有现实之叹。而今,破产法的社会调整作用日益得到人们的认可与重视,破产法的研究也日益深入。破产法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学领域,破产法治建设是我们共同的事业追求。但愿“破产法文库”之创办能够团结更多法学同仁来关注和研究破产法理论与实践之重点难点问题,并将自己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纳入文库中出版,共同推动中国破产法学术之繁荣、立法之完善与司法之进步。
是为序!
2016年7月16日撰写
2019年2月26日修订
序
商事仲裁的当事人或潜在当事人,因故不能或不愿自行负担仲裁成本但又不想放弃权利时,寻求第三方的财务支持,便成为一个可以考虑的选项。在诉讼语境下,困境中的当事人是可以寻求政府法律援助的。但在商事仲裁中,是否设置法律援助机制以及当事人是否可能获得法律救助,都面临极大的法律障碍。在这种情形下,由争议之外或案外的第三方出资以支付仲裁成本,就有必要。一个仲裁当事人偶然求助于其紧密社会关系的第三方以获得财务支持,一般并不会产生特殊的法律问题。但假如仲裁当事人寻求的是投资人——当然投资人也可能主动发掘投资对象,就会产生一些需要特别考虑的法律问题。这就是近30余年来国际法律界高度关注的商事仲裁中第三方出资问题,实质上它是实现仲裁正义的一个特殊问题。
侯鹏博士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其对新问题的敏锐性,几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仲裁中的第三方出资问题,完成了学位论文《商事仲裁中的第三方出资机制及其本土化研究》,并在国内外学术杂志上发表了数篇相关研究成果。在毕业之后,侯鹏博士继续关注这一问题,并结合中国实践,完成了《中国商事仲裁中的第三方出资》一书。对年轻人而言,这确是一件值得祝贺之事。
本书首先对第三方出资的基础学理问题进行了讨论,如第三方出资性质的界定、第三方出资的历史沿革,探究了其在商事仲裁中的社会效能,同时指出了其应用前景、存在的风险及面临的法律上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本书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在中国商事仲裁包括跨境仲裁中引入和应用第三方出资,以及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管。本书创造性地提出了分步监管及仲裁与金融的二元监管机制。
本书是对第三方出资机制在中国商事仲裁中应用和规管问题的一次全面、深入的研究。本书的出版有助于推动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也有助于提高商事主体的争议解决能力和跨境纠纷解决能力。无疑,本书也将为相关领域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书作者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时,本人有幸担任其指导老师。他的善思敏行,令人印象深刻。非常高兴看到侯鹏博士毕业后仍然致力于仲裁研究,保持学习习惯,并学以致用。在其新书付梓之际,特作数语,以表祝贺与希冀,期待侯鹏博士今后的职业生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是为序。
2024年初夏于宋庄